教师师德管理的补充规定
为造就教师“爱满天下”的情怀,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为全面落实师德建设年实施方案,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
(一)忌语:
l、你耳朵有毛病吧?
2、神经病,哪根神经搭错了?
3、真烦人,去、去、去
4、你真笨,实在太笨了
5、傻不拉几的,傻呼呼的
6、猪头三,十三点,二百五!
7、头脑少几窍
8、滚出去,你给我滚!
9、轻骨头,没有几两重
10、厚脸皮,你的脸皮怎么这么厚
11、闭起你的臭嘴巴!
12、你说慌,你真不老实
13、你真没用,你什么事都做不好
14、我倒不相信,对你没办法
15、我再也没法管你了,叫你父母来
16、我说不好你了,我对你没信心
17、不要理他,不要和他在一起,霉他
18、偷东西,做小贼,想吃官司
19、你不会有出息的
……
(二)禁行:
(1)拎耳朵(2)拉头发(3)用书打人(4)站在门口(5)站在教室角落里(6)站在办公室里(7)站在操场上(8)拖出门外(9)书包扔出去(10)停止上课(11)把书扔掉(12)罚跑步
……
(三)关于体罚与变相体罚的具体现象说明
体罚的含义:体罚是用罚站、罚跪、拎耳朵、打手心等方式来伤害学生身体或心灵的行为,体罚是处罚儿童的错误教育方式。教师用罚站的方法来处理违反纪律的同学也称为体罚。
变相体罚是指用上述体罚方式以外的其他形式来体罚学生的,变相体罚同样会侮辱学生人格,伤害学生的心灵,归纳以下几种:
l、罚抄。罚抄词语、定律等超过五遍,诗歌、课文等超过一遍。
2、罚钱。无论数目多少,不论形式如何。
3、逐出教室而不及时处理。
4、辱骂学生,讽刺挖苦学生。
5、敲教鞭,甩东西。
6、未经学校同意,随意停课或停止学生参加一切活动。
(四)树“师表形象”的规定
为在学生、家长面前或社会上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特定以下规定:
l、教师不得私自收费,必要的收费一定要通过校长室,并履行财务手续。
2、必要的开支,得到学校的同意,来往账目要向学生和家长交代清楚。
3、教师不得要学生做事或要家长代购物品等,更不得通过学生向学生家长代售物品等。
4、教师不得接受学生或家长的任何礼品。
5、教师为学生补课不准私自向学生收费。
6、教师不得由学生代批作业。
7、教师上班时间不得为个人私利外出联系奔波。
望各位教师遵守此项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若教师违反此补充规定,并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提请校务委员会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酌情扣发至全部奖金,不得评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