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年对初一至初二进行抽测,督促各校开全课程,开足课时,面向全体。用抽测科目的平均分评价学校。
3、英语口语抽测(20分)
每学年进行一次英语口语抽测,抽测的年级随机确定,内容按照课程标准确定,方法用样本成绩估测总体成绩,用平均分按比例折算。
4、音、体、美、计算机技能抽测(40分)
每学年进行一次音、体、美、计算机技能抽测,抽测的年级随机确定,抽测的内容按照课程标准确定,范围同区教研室制定的教学进度,抽测的方法用样本成绩估测总体成绩。音、体、美、计算机各占15分,用平均分按比例折算。
5、奥赛(10分)
奥赛指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奥林匹克竞赛。记分标准为: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各占6分。各学科记分办法为: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2、11、10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9、8、7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6、5、4分。按比例折算后,前六名记6分;7—12名记5分;13—18名记4分;19—24名记3分;25—30名记2分;比值为0的记0分。
(四)中考(400分)
1、A级指标评价标准:(100分)
A级指标指全区前2200名学生在各校的分布情况,用上线率进行评价,A级指标得分=100×Xi/M。
2、B级指标评价标准:(100分)
B级指标指学校毕业年级学生人数90%的前40%的平均分。B级指标得分=100×Xi/M。
3、C级指标评价标准:(100分)
C级指标指学校毕业年级学生人数90%的后60%的平均分。C级指标得分=100×Xi/M。
注:A、B、C三级指标中,学生人数的确定办法为:学籍人数-职业学校报到人数,但职业学校报到人数最多为指标人数。
4、特长生的评价标准(40分)
特长生指普通高****长生招生中,以特长生资格录取的学生。用特长生录取率进行评价。计算公式为:特长生录取率得分=50×Xi/M。
5、理综实验、体育考查(20分)
理综实验(15分)、体育(15分)的评价指标是用参加考查学生的平均分,按比例折分。
6、职业学校招生(40分)
职业学校招生得分的计算办法以教育局文件为准。
(五)发展项目(130分)
1、课堂教学改革(80分)
构建理想课堂:实施方案8分、过程性活动效果24分、课堂教学48分。
2、营造书香校园(50分)
实施方案5分、“五个一活动”10分、阅读课开设10分、阅读星级评价10分、读书节活动成效15分。
三、奖励
1、课堂教学改革先进个人。必须具有统领全校课堂改革的具体方案,且认真实施、具有成效。
2、优秀任课教师奖。按所任所有科目综合评价成绩前10名。
3、优秀班主任奖。按所在班级综合评价成绩前5名。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被评价单位总分中扣除50分,以下诸项累计扣分。
1、不执行学校统一作息时间,家长、学生反应强烈的。
2、不执行《课程方案》,受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的。
3、乱订、乱购资料,增加学生负担,社会反响强烈的。
4、巩固率低于98%(含98%)的。
5、在学籍管理中,弄虚作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