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教师 职 责
基本条件:
1、达到基本要求;
2、掌握小学数学教学大纲,了解教材编排体系。正确使用数学语言进行课堂教学。能正确、迅速、合理、灵活地进行整数、小数、分数的四则计算和应用题解答。具有算术、代数、几何的基本知识和解析能力,比较熟练地解决实际生活和生产中的估算问题。
3、能运用现代常规电教手段辅助教学,每学期电教设备使用率不低于30%;
4、完成课时量:两班数学或一班数学(16—18课时)。
小学高级教师:
1、达到基本条件;
2、掌握小学数学教学大纲和小学数学教材的编排体系,擅长两个年段的数学教学;
具有指导一、二级教师备课和上课的能力,辅导效果明显;
3、专业基本功扎实,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
4、每学年上一节示范课,写一篇有一定质量的论文;
5、课堂教学做到目标明确、训练扎实、形成特色,课本知识掌握率达到95%;
6、在说课、评课活动中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所教学生在市、区、校数学竞赛中获奖;
7、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承担学校主要的教科研专题,按时完成结题任务;
8、积极参加教师基本功考核,并达优秀。
小学一级教师:
1、达到基本条件;
2、每学期上一节有特色的教改汇报课,擅长一个年段的数学教学;
3、具有指导二级教师备课和上课的能力;
4、具有一定的教学基本功,能较好地完成教研课和专题课的任务;
5、课堂教学做到目标明确、训练扎实,课本知识掌握率达90%;
6、在说课、评课活动中能发表自己的观点;
7、所教班级教学常规良好,随堂效果好;
8、具有指导学生课外活动(数学第二渠道)的能力;
9、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论文在区、校获奖;
10、积极参加教师基本功考核,并达良好。
小学二级教师:
1、达到基本条件;
2、能根据所教学科和学生的特点,独立地组织好课堂教学;
3、注意教学卫生,按时完成每课时教学任务,对有特殊情况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
4、课堂教学做到教案熟悉、目标明确、传知正确、板书规范、有训练意识,课本知识掌握率达85%以上;
5、在说课、评课活动中做到有准备的发言;
6、积极参加区、校教科研活动,积极撰写教学论文;
7、认真对待每节课,所教班级教学常规较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