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 课 评 课 制 度
1、教研室每学期至少组织观摩课,讲评课两次以上,通过集体观摩和讲评,丰富教学经验,提高教研室群体教学水平。
2、教研室正、副主任必须深入课堂听课,了解教研室每位教师的课堂讲授情况,把握教研室群体教学水平。
3、教研室教师之间应互相听课,互相学习,交流经验,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4、教研室主任每学期至少听每位主讲教师课一次,教研室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听其它教师课二次。
5、主讲教师必须随班听辅导教师上的习题课和章节课,指导辅导教师逐步提高教学水平。
6、辅导教师必须随班听主讲教师讲课,熟悉每一个教学环节,积累教学经验。
7、教师每次听课都应做好听课记录,通过课后评价,分析听课中的优缺点、研究教学规律、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提高自己的教学质量。
8、每学年教研室组织教学改革试讲和聘请專家讲课一次,通过集体听课,学习和讨论,促进教师认识水平、教学和教研能力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