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情况报告制度
一、 每位教师每学期结合自身进行一次自查,将自查报告书面上交中心校师德建设办公室。
二、 各学校结合教师自查、互查,社会监督的实际情况,写出一份总结交中心校师德建设办公室。
三、 对于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对重大问题不报告,不处理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 各校要高度重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到责任教师,并择成该教师写出书面整改措施。
五、 加强监督,认真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