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常规十条基本要求
(试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提高课堂效益,出台《课堂常规十条基本要求》,具体内容是:
1、穿着得体、大方,女教师不化浓妆。
2、提前一分钟进教室。
3、眼保健操、广播操及时到位并指导。
4、课堂上不接、打手机和随意离堂。
5、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6、充分利用仪器、器木才、学具和教具,鼓励使用多媒体教学。
7、讲普通话,写规范字,讲究板书艺术。
8、打开门窗上课(冬天课间开门窗换气),关注每位学生的身心健康。
9、不在教学区吸烟、看报,不无故坐着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