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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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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答记者问

治安管理处罚法》答记者问
1、记者:《治安管理处罚法》专门增加了执法监督这一章,着力规范和约束公安机关及警察行使权力,我市的公安机关将如何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执法监督规定?
  答:《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了执法监督一章,着力规范和约束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权力的行使

。这对公安机关依法办案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符合依法治国、建立法治国家的基本精神。《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的十一种违反行为,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还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公正、严格、高效办理治安案件,文明执法,不得徇私舞弊。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禁止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打骂、虐待或者侮辱。《治安管理处罚法》既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也是规范公安机关执法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公安机关将认真、坚决地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加强培训。第二,细化标准,严密程序。第三,加强宣传,形成声势。第四,严格执法,落实责任追究制。为了具体落实本法的执法监督规定,我们将建立两套监督机制,一是外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如公布举报电话、实行定期接访制度等等。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因此,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时,要牢固树立保护人权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正确处理好依法行使职权与自觉接受监督的关系,坚决克服特权思想,坚决杜绝各种侵犯人权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二是内部监督机制,加强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的监督,加强执法考评工作,定期对执法民警进行教育培训和考核。不断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把各项内部执法监督措施落到实处。

2、记者:有观点认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布实施,必将转变公安机关的工作作风和执法观念,由单纯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您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

答:对于这个问题,我的看法是,近几年来,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公安机关狠抓工作作风和队伍建设,开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教育,端正执法思想,提高执法水平。应当说,公安机关的工作作风和执法观念都有了很大的转变,涌现出了很多象杨凌娜的好民警,群众对公安队伍的满意率日益提高。但是,在我们的队伍中,仍有少数民警宗旨意识不强,服务意识不强,法制意识不强,漠视群众的利益;在我们的工作中,少数民警违法违纪,执法不公、不严,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屡有发生。我们的工作离党的期望、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应当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大力加强宣传贯彻工作,认真领会立法精神,树立公正执法和保障人权的基本理念,狠抓队伍建设,狠抓执法办案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执法观念,由单纯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为创建和谐社会、平安××做出新的贡献。

3、《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了那些涉及到民生的规定?经济发展了,人民对物质、精神生活的质量要求也随之提高,这要求法律对公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质量提出更高标准的保护,一些老百姓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制造噪音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扰邻里生活的行为,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以卖yin为目的的招嫖拉客的行为,投放虚假的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扰乱重大活动期间治安秩序的行为等。为加强新形势下的社会治安管理,《治》规定的处罚的行为包括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四大类。将很多涉及到民生的行为都纳入了治安管理处罚的范畴。把近些年来新出现的、影响群众正常生活和人身健康安全的行为,都进行了有效的规范,使得这部法律更加贴近群众,也广泛地维护了群众的生活权益。例如:1、发骚扰短信要负法律责任。发送黄4534535aaa色短信,在现在社会已成了一种普遍现象,有的时候还会引起他人家庭的误会,产生一些家庭的矛盾,也会对他人正常生活带来一些干扰,使被迫接受的人心里感到不愉悦,感到不断地受到这种行为的干扰。现在很多群众对这个问题反映比较强烈。《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这种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多次发送yin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四十二 www.duowen123.com (www.duowen123.com)条)2、房屋出租,必须登记。把空闲的房子租出去,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出租房屋里头往往是集散很多的流动人口,有一些违法犯罪分子也混杂其中,怎么样把这一块有效地管理起来,是当前治安工作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出租房屋的确是一个公民的民事权利,但这种权利,要跟我们治安管理上的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平衡,为及时地、有效地打击违反犯罪,房屋的出租人

也应该承当一定的法律上的义务。《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出租房屋,必须要租给“有身份证件的人”,而且必须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以便公安机关随时查验。否则将被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3、反复纠缠、强行讨要也违法。每一个人都有每一个人的自由,乞讨是乞丐的自由……但是有些职业乞丐威胁或者怂恿一些未成年人强行地讨要,反复纠缠,这是对他人来讲是一种妨碍,为此,《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第四十一条)4、干扰他人生活要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还规定,如果从事家庭装修、建筑施工等活动的时候,产生了噪声,干扰了其他人的正常生活,将会被处以警告或者罚款。现在家里养宠物的居民是越来越多,但是您饲养宠物烦扰了其他人的生活,也会成为违法行为,受到警告和罚款处罚,情节严重的,除了被罚款之外,还将被拘留5到10天。5、醉酒闹事约束到酒醒。醉酒之后,神志不清,打人、闹事,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以前这种行为多是被劝阻和原谅,可是今后,醉酒闹事也会触犯法律。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同时规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这种措施实际上既具有维护社会治安,保证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宁秩序的效果。另外一方面也具有了和当事人很强烈的人文关怀,人性的关怀,使醉酒者也不会自残。6、“球迷闹事”将受处罚。现在,我们大型的文体活动越来越多,而且我们说的球迷、追星族,可能很多行为举止也比较狂热,活动比较大,所以容易出现危险,如果不加以有效控制,很容易引发很严重后果的社会治安事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强行进入场内;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以及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将被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法律还规定,因为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而被处以拘留处罚的人员,将在以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如果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将被强行带离现场。7、偷窥偷拍他人隐私,至少拘留5天。因为随着科学技术的普及,很多这方面设备、工具现在都可以买得到,比如微孔摄像机,还有很多窃听的设备都可以买得到。这些设备也会被一些不法分子,用于(偷窥偷拍)违法的目的。如果您在网上搜索“走光”这个词,就会在许多网站上,看到有人偷拍别人隐私的画面。这些上网的图片,对当事人的权益造成了很大的损害。《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8、电脑黑客将会受到拘留处罚。那些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传播计算机病毒的网络黑客,以后也不能再为所欲为,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9、其他。另外,今后公民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在火车来临时抢越铁路,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也已经明确规定为一种违法行为,将被处以警告和罚款。

12、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增加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增加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主要有:扰乱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投放虚假的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违法举办大型活动的行为;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行为;以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行为;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猥亵他人的行为;强迫交易的行为;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行为;违反房屋出租管理规定的行为;违法承接典当物品的行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物品的行为;擅自经营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行为;破坏、污损坟墓、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行为;违法停放尸体的行为;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行为;传播yin秽信息的行为;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等等。这些行为大都是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危害性大,因此,新法规定对这些行为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3、现代法制社会,行政执法的程序日益受到重视,您能介绍一下《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处罚程序所作的主要修改?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和法治原则的要求,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调查、决定、执行和救济都规定了具体、细致的程序。主要是:规范了检查、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程序;规定了告知程序,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明确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对2000元以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处罚规定了听证程序;修改了治安管理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明确人民警察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规定派出所可以作出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的决定;取消了行政复议前置的程序,明确当事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既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取消了关于在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的委托授权规定;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修改了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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